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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审核

办事依据

1、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50号)
2、《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
3、《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》

办事条件

1、《南昌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申请表》、《南昌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》;
2、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;
3、降低缴存比例的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及本年度财务报表;缓缴的提供上两年度审计报告及本年度财务报表。

办理时限

3天

收费依据及标准

本事项不收费

办事流程